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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自治区为什么早于新中国成立?自治区,是大家十分熟悉的中国行政区划之一。众所周知,中国有五个自治区。而最早的一个——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比新中国诞生还早2年零5个月。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中国共产党创建之初,中共的主要创始人李大钊曾直接领导和参与在蒙古族群众中传播马克思主义、培养共产主义先进分子的工作。1923年,内蒙古产生了第一批共产党人。史料显示,荣耀先、多松年、乌兰夫、李裕智、奎壁、佛鼎等都在其中。到了1925年,中共中央便成立由蒙古族党员组成的第一个少数民族党支部。 1945年8月,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中共武装力量在东北和华北占据很大优势,从全国革命的战略考虑,中共中央决定扩大东北、华北解放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 因内蒙古正处在两大解放区的后方,解决好内蒙古问题,对全国革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经慎重考虑,中共中央随后制定了工作方针,于1945年10月向晋察冀中央局发出《关于内蒙工作方针》指示电,明确提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 据专家介绍,中共当时作出民族区域自治的决定,是经过充分的思想、理论、实践等准备的。 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紧密结合中国实际,系统研究了国内民族问题,并在伊克昭盟城川(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和陕北定边等地进行探索实践,形成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这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奠定了政治上和思想上的基础。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现在的乌兰浩特市召开。5月1日,会议选举产生以乌兰夫为主席的内蒙古自治政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诞生。据史料记载,毛泽东、朱德还给会议发去贺电。 后世认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问题的一贯重视,也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举,为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实践范例,为新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开辟了一条正确道路。 此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相继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成为写进中国宪法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各自治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较快发展。各少数民族不仅能够在自治地方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且能够平等参与国家事务并行使相关权力,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而中国共产党也始终将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并始终将“各族人民亲如一家”,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 面向未来,我们仍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编:郝多 编审:陈卫平 陈竞超 |